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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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应急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2:51 来源:宁国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国市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应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32号,电话:0563-4030790,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办的悉心指导下,宁国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省、宣城市和宁国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热点问题,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加大公开力度,注重公开质效,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自2022年以来,宁国市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连续两年被安徽省应急管理厅选作典型示范案例。

(一)主动公开

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079条,按发布领域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信息445条、本级目录信息359条、政府重点领域信息275条。按发布内容看,安全监管信息163条、备灾管理和灾后救助信息139条、预警提示信息119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199条,财政资金信息49条、意见征集信息58条、政策解读信息45条、回应关切信息102条、公示公告类信息23条、监督保障信息27条、其他信息15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专题培训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网上发布审核机制,注重信息源头管理,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明确各个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严抓信息公开质量,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与市政府办以及宣城市应急局工作对接,动态调整信息公开目录,2023年新增栏目2个。持续做好门户网站和宁国应急微信公众号的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坚持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双载体共建,畅通互动留言渠道,积极回复群众留言。

(五)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16项制度。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整改。三是认真落实省、宣城市以及宁国市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整改,经常性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息内容

年制发件数

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二十条第()

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政许可

17

二十条第()

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政处罚

14

政强制

0

二十条第()

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方面缺乏多样性,多以文字解读为主,图解为辅,缺少新闻发布访谈和政府开放日等政策解读形式。二是因科室人员调整,政务公开培训指导还存在不足。

改进情况:一是征询各个科室意见,拟定2024年度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和政府开放日主题活动,同时,认真做好公众意见建议的整理、处理和反馈工作,进一步保障群众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的权利,提高政府机关工作透明度和开放度。二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培训会,对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维护要求和疑难问题进行系统讲解,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重点工作,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安全监管、受灾人员救助、风险预警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信息。二是扎实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项提升活动,认真对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结合我局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并重点对2022年以来发布的政府信息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清理无关信息、失效信息和发布要素缺失信息等,确保发布内容规范。三是持续运用文字、图片、简明问答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

(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一是在政府网站和宁国应急微信公众号同步开设应急管理简明政策问答系列栏目,以问答形式解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自然灾害救助等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政策,2023年共解答4期。二是畅通政务新媒体互动回应渠道,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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