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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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气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09:20 来源:宁国市气象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对宁国市气象局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气象局政务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气象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山东路17号宁国市气象局,电话:0563-4132532,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宁国市气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规范操作流程,促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依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21条。其中机构领导、机构设置4条;政策法规0条;专项工作2条;工作推进15条;回应关切10条;依申请公开0条。

(二)依申请公开

宁国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宁国市政府网站宁国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对相关信息及工作动态进行集中公开。2023年,宁国市气象局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进一步严格管理政府信息,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等流程。严格落实“三审制”要求。持续开展敏感词汇、错别字、无效链接、涉及个人隐私等政府信息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错敏信息及时进行删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网发布内容,定期开展巡查,及时查漏补缺,提升发布信息的质量,确保内容严谨、格式规范。二是优化局网站栏目设置,充分发挥网站的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五)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逐步加强工作评议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一是印发宁国市气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做好任务分解。二是各科室均明确专人负责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更新等工作,明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三是对照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清单及时整改,提升政务公开质效。2023年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进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1.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强部分气象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及时、全面。

2.公开内容不够明确气象局的公开内容不够明确,可能导致公众获取的信息不够准确或片面,影响政务公开的效果。

3.信息公开形式单一目前气象局的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集中在官方网站、新闻媒体等传统渠道,缺乏新媒体等创新形式,难以满足公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

4.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不完善气象局的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可能导致信息公开工作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

(二)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将围绕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重点抓好个方面,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意识培训对气象局工作人员进行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的培训,提高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明确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建立健全气象局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积极探索和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利用新媒体等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覆盖面,满足公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对气象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是加强与公众互动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诉求,增强公众对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五是及时更新维护信息加强气象局官方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和维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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