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4:37 来源: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可在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外环西路与杨岭路交叉口东南50米,电话:0563-4037542,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为有效地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作风建设,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守正创新,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不断把政府信息工作引向深入,促使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合计119条,累积点击量1.4万余次。其中,公开制度11条,政策解读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条,应急管理2条,回应关切11条,重点领域栏目信息5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林业事业发展中心依照法律规定和本机关职权,确保受理渠道畅通。2023年度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中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工作,明确责任科室、下属机构职责,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工作制度,本年度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提升平台功能,积极搭建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五)监督保障
  一是组织保障健全,全面落实常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各栏目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积极开展社会评议,全年未因政务公开工作产生责任追究。

  二是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林业事业发展中心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按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等内容,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阅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林业事业发展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进一步做好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各方面力量的整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全面推进。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宁国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积极会同宁国市应急局开展森林防火开展专项督查,完善信息管理、信息发布、决策落实、依申请公开、公众服务、回应关切等公开工作制度。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