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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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4:35 来源:宁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国市宁阳中路13号,电话:0563-4017735,邮编:2423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宁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3条。机构设置公开2条、政策法规公开7条、财政资金公开31条、应急管理公开6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1条、行政权力运行公开49条、政策解读 13条、回应关切24条 、监督保障21条、重点领域公开16条。

(二)依申请公开

召开了一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专项培训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2023年度,全年未收到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局机关政务公开栏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

(五)监督保障

1.持续发挥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局长总抓,分管负责同志负责具体调度,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营造政务公开工作良好的氛围。

2.坚持问题导向,对政务公开测评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坚决立行立改。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并对网站链接进行自查整改,确保目录信息链接的有效性、查询便利性、检索功能的有效性,不存在断链、错链、死链,做到栏目归类正确,数据齐全。

4.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建立考核通报制度,落实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我局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

5.遵循信息依法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准确、发布及时、保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2023年社会评议方面结果良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的问题主要有:1.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要加强,因本单位部分信息涉密,一些栏目和信息无法进行公开,公开尺度把握难度较大;2.对政务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公开内容和形式有待于进一步丰富;3.信息员的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具体公开的相关事宜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

下一步工作打算:1.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2.扎实做好政策文件发布,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对涉及退役军人群体关心的热点问题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提高信息发布效率。3.加大相关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能力,提高业务水平。4.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沟通,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培训,遇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认真听取上级部门的意见建议,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1.积极更新最新法律法规政策动态,对业务文件的公示以及国家政府颁布政策的解读及时推送,同时按照市政府要求,公开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让社会和人民群众参与并监督政府日常工作,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等公示情况实时更新。

2.扎实开展退役军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更新退役军人政策和服务信息,如及时发布退役军人凭优待证免费乘坐我市公共交通政策、解读事项;“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系列评选公示;军转干部服役期间量化评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公示等,保障广大退役军人知情权。

(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通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页面政务公开栏线上线下主动公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动态信息,充分利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烈士祭奠、英烈褒扬等工作载体,重点宣传报道我局褒扬纪念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等重点工作成效,着力营造浓厚拥军崇军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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