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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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中溪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21:19 来源:中溪镇人民政府 字体:[]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国市中溪镇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溪镇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宁国市中溪镇广场路1号,电话:0563-2958327,邮编:24234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宁国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中溪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公开事项,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目录体系,规范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9条,其中:决策公开27条、执行和结果公开30条、管理和服务公开305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00条、政策解读13条、回应关切24条、监督保障26条、村(社区)栏目102条、基层政务公开“两化”领城33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以来,我镇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23年度,中溪镇人民政府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零复议、零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对政务公开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强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二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可能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栏目进行全覆盖无盲区排查。落实责任规范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增强规范意识,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三审制”,履行信息发布审批备案手续,提升政府信息发布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始终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原则,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开展政府网站(含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按照要求,安排专人定期更新信息公开网站,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逐一整改。通过规范推进决策公开、扎实推进执行公开、积极推进结果公开、大力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进服务公开,为群众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政府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整改上报反馈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根据时间节点,对各部门下发公开内容提示单。

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本年度未因政务公开工作发生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单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中溪镇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抓好工作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一是提高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指导督促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多形式解读政策。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工作,通过会议文件、业务培训等形式传达落实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素质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通过线上政府网站村务公开频道及时公开惠农补贴申请信息、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结果信息2023年共发布信息78条,同时将发放结果在镇村务公开栏公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设立“一站式”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对办事群众进行认真引导,节约群众时间,方便办理业务。2023年,累计接待办事群众500余人次,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

(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通过政府网站、“美丽中溪”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公开专区线上线下公开文化旅游、招商指引、特色产业政策等信息,保障了群众获取信息方便、快捷,提高了乡村振兴工作的透明度和知晓度,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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