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统计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2年1月1日 起 至 2012年12月31日 止。
一、 概述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统计工作实际,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为基础,通过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网站等各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务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金友成任组长,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崔雪芳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人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是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深刻领会其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在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任务日益繁重的工作条件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减。
三是健全机制。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重点工作之一,与廉政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管,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顺利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
四是完善制度。按照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新要求,我局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一是印发了《宁国市统计局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实现局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保证内容及时更新与充实;二是制定了《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责任主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项,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制定了《宁国市统计局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宁国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宁国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等制度,按照《保密法》的要求,印发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统计数据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四是修订了《宁国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办法》和《宁国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将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绩纳入年度考核;五是制定了《宁国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予以责任追究和处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2年度,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宁国统计信息网和《统计信息》、《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共公开各类信息千余条。
(二)公开形式
1.及时发布统计信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动态发布统计数据信息、统计工作动态、统计人事信息,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统计部门。
2.研究开发统计产品。在继续做好《统计分析》、《统计信息》、《月度经济形势报告》传统统计产品的同时,还组织专业人员编写了《宁国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宁国市“三上”企业卡片》等统计资料,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优质统计服务。
3.及时编制发布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对我局行政职权举行了认真梳理,按照要求编制了职权总目录,并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分类编制了工作流程图。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本局201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本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201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四是有待于进一步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2013年,我局将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着力抓好抓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一套与新形势下做好统计服务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完善内部监督考核;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工作新途径,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