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安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务的正确领导下及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增强了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改善了机关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环境,为安监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安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政务公开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对其负责范围的政务公开负直接责任;安排专人采集、整理及上网工作,落实工作经费。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严把保密审查关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且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市安监局本着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主要依托国家、省、宣城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召开会议、下发文件、通报工作及党务、政务公开栏等渠道进行公开。截至2013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00余条。其中国家局网站27条,省局网站31条、宣城市局网站123条,宁国市政务网站70余条,宁国市安监局网站2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我局2013年度共受理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事项0件。
四、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收费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没有发生收费行为。
五、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13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六、存在问题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质量上有待提高。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抽派精干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培训,促进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