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各部门:
现将《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调转促”行动计划的攻坚之年。为做好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57号),结合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全面公开政府权责清单,方便公众查询获取和监督,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执法监管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方面信息,注重分类推进行政权力办件结果的公开。全面落实国家、省对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政府、市编办市直各职能部门)
二、全面推进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全面落实省政府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的,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以决策公开引领和推动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进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宣政〔2014〕82号),把公众参与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推进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与结果的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法制办、市直各职能部门)
三、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精准公开经济社会政策,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提升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交易)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推动减税降费信息实时公开。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推进扶贫领域、教育领域、社会救助、就业创业、环境保护、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进惠民政策落实,以公开促进公平公正。围绕政府建设推进公开,重点推动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和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职能部门)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建设,增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打造宣城市政府网站群体系,真正把政府网站打造成“互联网+政务”的主平台。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和宣城的地方特色,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升级改版。开发建设市一级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报送系统。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发布政府信息、解读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推进“宣城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宣城政务通”手机APP等社交媒体、移动客户端建设,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线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信息办、市政府新闻办)
五、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落实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信息发布格式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标准,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根据省关于各级各类示范点建设标准和实施细则,开展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档案备查等各环节,建立协办协调工作制度,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制定《宣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牵头单位:市政务公开办)
六、强化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强化体系建设,加强政务服务公开。推进涉农资金信息公开,构建“源头规范、分类分层、过程透明、线上线下、群众检验”的立体式公开机制,公开涉农资金政策依据、分配过程和使用结果。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坚持现代传媒与传统方式并重,充分运用公告栏、明白卡、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
七、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制定出台宣城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开展多种形式针对不同对象的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探索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常态评价反馈体系。(牵头单位:市政务公开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于5月20日前报市政务公开办备案。2016年底前,将政务公开务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送市政务公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