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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宣传解读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05-08 00:00 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第一条 为规范市政府重大决策宣传解读工作,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规定程序审查暂行办法和宣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宣传解读暂行办法的通知》(宣政办秘〔2018〕15号)、《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重要政策解读办法的通知》(宁政办〔2014〕6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决策包括:

(一)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涉及重大政策的文件(涉及重大决策的宁政、宁政秘、宁政办、宁政办秘文件);

(二)报请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需要宣传解读的重大决策事项;

(三)市政府领导批办的其他需要解读的重大决策事项。

第三条 市政务公开办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宣传解读方案审查工作。

重大决策承办部门及宣传解读工作中涉及的单位,应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市政务公开办应及时审查重大决策承办部门提交的宣传解读方案及《宁国市人民政府文件宣传解读呈批单》,并商承办部门提供相关资料或者作出说明。

第五条 宣传解读方案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宣传解读形式;

(二)宣传解读载体;

(三)宣传解读工作分工;

(四)宣传解读时间安排;

(五)宣传解读材料提纲。

第六条 重大决策的宣传解读除在市政府网站公布文件全文和政策解读材料外,还可同时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形式:

(一)安排在线访谈;

(二)在本级有关媒体发布通稿;

(三)在本级主要媒体发布文件全文;

(四)在相关媒体和网站(含微博、微信)刊发解读文章;

(五)举办新闻发布会;

(六)举办媒体政策吹风会;

(七)其他。

第七条 在市政务公开办出具审查意见后,随附审核后的宣传解读方案及《宁国市人民政府文件宣传解读呈批单》,按程序报请政府相关会议研究或相关市政府领导审签。

第八条 市政务公开办会同重大决策承办部门及相关单位做好宣传解读落实工作。

第九条 市政务公开办应当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宣传解读方案审查档案。

第十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重大决策宣传解读流程图

2. 重大决策宣传解读呈批单

3. 重大决策宣传解读方案编制参考

附件1

重大决策宣传解读流程图

宣传解读.jpg

附件2

重大决策宣传解读呈批单

编号: 年 月 日

标题

承办单位

选择以下形式宣传解读:

□ 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全文和解读材料(必选)

□ 安排在线访谈

□ 在本级相关媒体发布通稿

□ 在本级主要媒体发布全文

□ 在相关媒体和网站(含微博、微信)刊发解读文章

□ 举办新闻发布会

□ 举办媒体政策吹风会

□ 其他形式

审查意见

附件3

重大决策宣传解读方案编制参考

一、宣传解读形式

根据重大决策内容,选择公布全文、政策问答、发布通稿、新闻发布、政策吹风、撰写解读文章、专家解读、媒体专访、在线访谈等形式进行宣传解读,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有效性。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二、宣传解读载体

根据重大决策内容及解读形式,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其他新兴媒体等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市政府网站是重大决策宣传解读的第一平台。

三、宣传解读工作分工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重大决策承办部门负责解读。市政务公开办会同承办部门、市委宣传部等做好宣传解读方案落实工作。承办部门提出具体分工建议。

四、宣传解读时间安排

承办部门认真组织编写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市政府网站。其他解读形式根据实际排出具体时间表。

五、宣传解读材料提纲

重点解读重大决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列出简要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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