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要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皖政办秘〔2014〕3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宣政办〔2014〕23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解读范围
乡政府规范性文件;以乡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乡直部门报经政府领导同意后,出台的部门文件,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文件。
二、解读程序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部门负责解读,并协助政务服务中心做好解读的发布工作。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1.部门在起草规范性文件、以乡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性文件时,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包括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2.解读方案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党政办。党政办审核同意后,报党委政府负责同志审签。对需提请乡长办公会审议的政策性文件,解读方案一并提请会议审议。
3.解读方案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同步印发。各部门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内容提交乡政务服务中心。
三、解读形式
南极乡党建云平台是乡政府规范性文件及解读内容的公开平台,同步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开。通过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网络新闻发言人、政务微博等形式进行解读。
四、队伍建设
乡直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明确政策解读分管负责人,确定解读人员,尤其是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要组建好本部门政策解读小组。要把政策解读工作摆上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具体事项的落实。
五、工作要求
1.党政办负责建立健全乡政府政策解读机制。
2.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政策解读日常工作。承担乡政府政策解读专栏的建设、解读内容的发布。
3.乡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政策解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要认真把好编制解读方案的拟稿关、制定关。各政策解读人员,要精心研究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