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beplay官网 丨问答知识库丨无障碍丨关怀版丨繁體丨
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19M/202307-00103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文机关: | 宁国市甲路镇人民政府 | 主体分类: | 卫生、体育 学生 |
成文日期: | 2023-07-15 | 发布日期: | 2023-07-17 |
发文字号: | 甲政〔2023〕7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标 题: | 宁国市甲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甲路镇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甲路镇卫健办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4960001 |
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19M/202307-00103 | ||
信息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发文机关: | 宁国市甲路镇人民政府 | ||
主体分类: | 卫生、体育 学生 | ||
成文日期: | 2023-07-15 | ||
发布日期: | 2023-07-17 | ||
发文字号: | 甲政〔2023〕75号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标 题: | 宁国市甲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甲路镇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政策咨询机关: | 甲路镇卫健办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63-4960001 |
宁国市甲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甲路镇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的
通知
甲政〔2023〕75号
甲路镇中心卫生院、甲路镇中心小学(幼儿园):
现将《甲路镇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国市甲路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甲路镇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等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我镇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幼儿园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减少学校疫苗针对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质按量完成,经研究成立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怡乐(镇党委委员)
副组长:胡云(镇社事办主任)
邓远霞(甲路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成员:郑燕(甲路中心卫生院公卫科科长)
桂芳清(甲路中心小学副校长)
林程(甲路中心小学教导处主任)
牛梓璇(甲路镇教体干事)
宋洁(甲路中心幼儿园园长)
陈静雯(甲路中心幼儿园副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郑燕同志具体负责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的相关工作。
(一)卫健办。负责会同镇教体办管理辖区幼儿园、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督促卫生院及时为预防接种证查验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二)教体办。负责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管理,督促辖区幼儿园和学校完成预防接种证查验相关工作。
(三)卫生院。负责收集辖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基本信息,为辖区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提供预防接种证查验技术支持,评估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对无证、漏种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收集和报告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
(四)幼儿园和小学。幼儿园和小学应当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儿童入学报名程序,组织开展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二、查验单位和对象
(一)查验单位。现阶段辖区内幼儿园和小学均应当开展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二)查验对象。所有新入学、转学、插班儿童。
三、工作流程
( 一 ) 通知
1.将查验工作纳入招生简章和报名须知。小学及幼儿园在发布招生简章或张贴招生通知时,应注明:新入学的儿童在报名前,家长需携带儿童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本辖区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查验,并取得由预防接种门诊开具的《合格凭证》或《补种通知单》后方可报名。
2.发放查验通知。小学、幼儿园每年6月底前向新入园儿童发放《关于查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 附件1),并利用微信群、qq 群和家长会等多种形式, 做好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宣传和督促工作。
(二) 查验
每年9月开学报名时,小学及幼儿园对新入园儿童、小学一年级新入学儿童收取《合格凭证》或《补种通知单》,并做好存档。对报名时仍未查验的儿童,小学及幼儿园要督促其家长在一周内到辖区预防接种门诊办理。小学及幼儿园对持有《补种通知单》的儿童要督促其按时完成相应疫苗的补种。
( 三 ) 查验登记和报表上报
1.入托入学新生报名时,小学、及幼儿园要核查《合格凭证》或《补种通知单》,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填写《宁国市学校及幼儿园入学儿童预防接种状况登记表》( 附件4,以下简称《登记表》),并于每年9月1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登记表》复印一份交镇卫生院。
2.幼儿园在每年9月15前向镇卫生院提供中班和大班学生花名册电子版(附件5),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将学生花名册导入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内进行批量查验,排除接种禁忌后对需补种疫苗的儿童信息导出并通 过《补种通知单》反馈至学校,由学校督促其家长在一周内到辖区预防接种门诊进行补种。
四、疫苗补种
( 一 )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
小学及幼儿园核对后的漏种儿童进行疫苗补种。要做好儿童信息化系统数据的录入工作,对已完成补种的儿童应开具《合格凭证》并反馈给学校。同时要合理安排开诊时间,查验期间周六、周日安排人员值班,以方便儿童开展查验接种证及疫苗补种。在为儿童补办接种证和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时一律不得收费,不得借查验接种证强行推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 二 )小学及幼儿园和镇卫生院应在10至11月份期间,每个月相互反馈需补种学生名单和学生需补种疫苗情况(附件6),保持沟通协调,确保疫苗补种工作进度。
五、疫苗补种原则
对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根据国家卫健委印发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的疫苗补种原则进行相应疫苗补种,尽可能采取联合免疫,提高疫苗接种率。
六、资料收集与归档
全镇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原则上于每年11月底结束,镇卫生院于每年12月5日前将查验结果(附件7) 上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工作要求
1.小学及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把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纳入小学及幼儿园的入学报名程序,把好查验关,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对漏种疫苗的儿童及时进行补种。
2.镇卫生院根据每名儿童的疫苗接种情况,开具《宁国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凭证》( 附件2,以下简称《合格凭证》) 或《宁国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补种通知单》( 附件3,以下简称《补种通知单》),对无证、漏种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收集和报告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
3.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关于查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
2.宁国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凭证
3.宁国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补种通知单
4. 年宁国市学校、托育机构及幼儿园入托、 入学儿童预防接种状况登记表
5. 年宁国市各托幼机构学生花名册登记一览表
6.宁国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汇总反馈表
7. 年宁国市 学校、托育机构及有儿 童与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情况汇总表
8. 年宁国市 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 防接种证工作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学校幼托机构使用)
关于查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
儿童家长:
您好!恭喜您的孩子即将步入幼儿园(小学),开始新的学习生活!
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按照规定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应当向儿童居住地或者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按照规定补种。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为了给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免费疫苗接种的儿童提供补种的机会,请您在暑期放假期间到给儿童接种疫苗的接种单位为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查验手续,下学期开学需凭预防接种门诊出具的《宁国市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合格凭证》或《宁国市入托入学儿童接种通知单》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如在暑假期间未能办理接种证查验手续,请务必在接到本通知书一周内到辖区接种单位查验接种证并上交接种单位出具的查验证明。
注:如儿童曾接受过预防接种但预防接种证遗失的,请到原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或其他接种证明。
宁国市教体局
宁国市卫健委
附件2:
(预防接种门诊开具)
宁国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凭证
(新生报名凭证)
幼儿园、学校:
经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
①()该儿童已按程序完成周岁前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免费疫苗接种。
但是在儿童周岁时仍有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免费疫苗需要接种,请家长高度重视,尽快补种,以免影响儿童的健康。
②()该儿童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
接种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预防接种门诊开具)
宁国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补种通知单
学校、幼托机构、幼儿园:
经核对儿童接种证:
该儿童尚未完成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请按照下表督促其按照预约补种时间及时补种疫苗。
该儿童需要完成以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
疫苗种类 |
预约补种时间 |
疫苗种类 |
预约补种时间 |
卡介苗 |
甲肝减毒疫苗 |
||
乙肝疫苗 |
麻腮风疫苗 |
||
脊灰疫苗 |
乙脑减毒活疫苗 |
||
百白破疫苗 |
A+C群流脑疫苗 |
||
AC结合疫苗 |
白破疫苗 |
注:
①卡介苗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或卡介菌蛋白衍生物(BCG-PPD)试验阴性者,应予补种。≥4岁儿童不予补种。
②第一联留查验接种单位;第二联给家长或监护人,由家长或监护人在入托、入学及时交给学校、托育机构及幼儿园。
③种单位在未种疫苗那一行写上预约的补种时间,查验当日接种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无需填在补种时间栏。
家长签字:(联系电话)
接种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4:
(学校幼托机构使用)
宁国市学校、托育机构及幼儿园入托、入学
儿童预防接种状况登记表
编号① |
儿童 姓名② |
出生 日期③ |
联系电话④ |
是否有查验合格凭证(√或Ⅹ)⑤ |
卡介苗⑥ |
乙肝疫苗⑦ |
脊灰疫苗⑧ |
百白破疫苗⑨ |
AC结合疫苗⑩ |
甲肝减毒疫苗⑪ |
麻腮风疫苗⑫ |
乙脑减毒疫苗⑬ |
A+C群流脑疫苗⑭ |
白破疫苗⑮ |
注:1.此表开学后由学校、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分班级填写,学校、托育机构及幼儿园对所有新生逐一登记前4列,然后按照学生报名时提供的“合格凭证”情况填写第5列,如果学生提供的是“合格凭证”则在第⑤上填写“√”表示完成查验。如果学生提供的是“疫苗补种通知单”则在第⑤上填写“Ⅹ”,然后把“疫苗补种通知单”上需补种的疫苗补种时间填入相应的列。
2. 学校、托育机构及幼儿园填写完毕后于9月底前复印一份交辖区接种单位,待全部补种结束后,接种单位于11月底将补种完成后的复印件反馈给学校存档。
3. 预防接种单位补种完成后在补种日期上标记“√”,如未补种,备注上注明未补种的原因。
4. 补种同种疫苗不同剂次时,需分行填写。
填报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附件5:
年宁国市各托幼机构学生花名册登记一览表
(供幼儿园上报使用)
教育机构名称(必填) |
班级名称(必填) |
所属年级(必填) |
学生姓名(必填) |
性别 (必填) |
出生日期 (必填) |
学号 |
入学日期 (必填) |
证件号码 |
联系电话 |
居住地址 |
附件6:
(预防接种门诊使用)
宁国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汇总反馈表
(接种单位填写)
学校(托育机构、幼儿园):
截至年月日,仍有以下儿童未完成疫苗补种,请督促其尽快来我门诊接种。
班级 |
儿童 姓名 |
是否需 补办接 种证 |
需补种的疫苗名称(√) |
|||||||||
卡介苗 |
乙肝疫苗 |
脊灰疫苗 |
百白破疫苗 |
AC结合疫苗 |
甲肝减毒疫苗 |
麻腮风疫苗 |
乙脑减毒疫苗 |
A群C群流脑疫苗 |
白破 疫苗 |
|||
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附表7:
(预防接种门诊使用)
年宁国市小学、托育机构及幼儿园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情况汇总表
(预防接种单位上报使用)
班级 |
入托入学或转入人数 |
实查验人数 |
无证人数 |
已补证人数 |
需补种人次数 |
已补种人次数 |
乙肝疫苗 |
脊灰疫苗 |
百白破 疫苗 |
白破疫苗 |
麻腮风 疫苗 |
乙脑疫苗 |
流脑疫苗 |
甲肝疫苗 |
||||||||
需补种人次数 |
已补种人次数 |
需补种人次数 |
已补种人次数 |
需补种人次数 |
已补种人次数 |
需补种人次数 |
已补种人次数 |
需补种人次数 |
已补种人次数 |
需补种人次数 |
已补种人次数 |
需补种人次数 |
已补种人次数 |
需补种人次数 |
已补种人次数 |
|||||||
合计 |
说明:1.本表由接种单位于11月底汇总附表4后,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托育机构、幼儿园及学校各一份;
2.无证人数:是指入托入学或转入报到查验时没有接种证的人数;已补证人数:是指入托入学或转入报到查验后已补办接种证的人数;
3.需补种人次数:是指各种疫苗需补种人次数之和;已补种人次数:是指已补种各种疫苗的人次数之和;
4.某疫苗需补种人次数:是指入托入学报到查验时未接种该疫苗的人次数;某疫苗已补种人次数:是指入托入学报到查验后已补种该疫苗的人次数。
填报人报告日期填报单位(盖章):
附表8:
(疾控中心、乡镇/街道使用)
年宁国市乡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情况汇总表
报告单位 |
托育机构、幼儿园及学校数量 |
新入托入学或转学人数 |
实查验人数 |
无证人数 |
已补证人数 |
需补种人次数 |
已补种全人次数 |
乙肝疫苗 |
脊灰疫苗 |
百白破疫苗 |
白破疫苗 |
麻腮风疫苗 |
乙脑疫苗 |
流脑疫苗 |
甲肝疫苗 |
|||||||||
实际招生的单位数量 |
已开展查验的单位数量 |
需补种人次数 |
已补种人次数 |
需补种人次数 |
已补种人次数 |
需补种人次数 |
需补种人次数 |
已补种人次数 |
已补种人次数 |
需补种人次数 |
已补种人次数 |
需补种人次数 |
已补种人次数 |
需补种人次数 |
已补种人次数 |
需补种人次数 |
已补种人次数 |
|||||||
合计 |
说明:本表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附表6汇总12月5日前报至县级疾控机构,县级疾控中心于12月10日前报至市级疾控中心,入托、入学儿童的查验情况分别统计;相应栏目的填报说明见附表5。
填报人报告日期填报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