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文号:皖三重一创办〔2022〕3号发布机构: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22-06-01
按照《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对经审核通过的项目,按关键设备购置金额5%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补助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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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
3.环保、规划、土地、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项目开工建设的证明材料;
6.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按土地、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分类明细);
7.购置关键设备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
8.企业及法人的真实性承诺。
企业将申报材料通过“三重一创”项目信息系统上报,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宁国市发改委初审,宁国市发改委审核通过后,报宣城市发改委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宣城市发改委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办”平台省发改委窗口资金类事项端口进行申报,并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通过省政务服务中心报送省发改委窗口。省发改委评审通过并公示后,相关奖励资金由省资金和宁国市财政按1:1共担。省资金拨至宁国市财政,经市政府相关会议研究通过后拨付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