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若干措施
发布文号:皖民营办〔2021〕8号发布机构: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22-06-01
第八条:持续开展“精品安徽皖美制造”宣传活动,省、市财政分别按50%、30%给予宣传推广费用补助。
宁国市经信局
4036752
省级:纳入“免申即享”政策范围,无需企业申报材料。
宣城市级:1.企业申请报告;
2.“精品安徽皖美制造”宣传合同及支付凭证;
3.资金申请表。
宣城市级:根据《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宣发〔2021〕9号文件)。宁国市经信局根据上年度参加“精品安徽皖美制造”宣传的企业名单,由企业申请,转报宣城市经信局,宣城市经信局审核后同意后直接拨付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