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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宁国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认定管理办法

发布文号:宁经信委〔2019〕3号发布机构: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22-06-02

重点内容

第十四条:宁国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为认定类奖补,对通过认定的宁国核心基础零部件产业集聚发展基地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服务部门

宁国市经信局

联系方式

4036754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数字化生产线申报书;
3.营业执照;
4.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6.2020年、2021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1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
7.生产、检测设备(软件)购置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8.能够突出反映企业智能工厂建设成效的照片,并附说明性文字。

办理流程

市经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评价,提出预选名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行文认定,依据文件直接将相关奖励资金拨付至企业(结合《宁国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八条政策》,根据基地专项资金情况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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