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就业促进工程实施方案通知
发布文号:宣人社秘〔2022〕77号发布机构: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22-06-02
第三条第2点第3款:补贴办法。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其中政府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助),政府分别按照人均100元、200元标准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见习单位指导费补助。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宁国市人社局
4017360
1.《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报表》(原件一式三份);
2.《宁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生活补贴费用核发表》(原件一式一份);
3.见习单位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贴的银行代发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
由企业向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公示无误后,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人社部门相应账户,由人社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至企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