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调整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比例的通知
发布文号:宣文旅〔2022〕18号发布机构: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22-06-02
第一条第1点: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195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抓好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纾困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2〕55号),要求享受暂退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提高至100%。
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4106081
1.营业执照;
2.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保证金存款协议书》;
4.保证金开户证实书(存单);
5.《保证金取款申请书》;
6.《保证金取款通知书》。
宁国市文旅局对需要暂退质保金的旅行社申请材料进行收集,报宣城市文旅局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旅行凭宣城市文旅局盖章的《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在相应银行取回保证金。取回保证金后,由宁国市文旅局指导和督促旅行社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完成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