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各局室:
为了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我市中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改善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支持我市中小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园区开展“园区贷”融资工作,着力推进园区内中小微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园区贷”是指由省担保公司、银行、园区实施风险共担、共管机制,由园区推荐“白名单”,银行筛选、尽调并批量授信,省担保集团提供批量化担保模式,帮助园区企业获得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融资模式。
二、经开区管委会出资1000万元由建投集团在合作银行开设专户,用于设置风险代偿(“433”风险分担资金),合作银行按照不低于风险补偿金的10倍向园区内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一年期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单户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利率为合作银行提供的优惠利率;担保费率为1%/年。
三、实施“433”风险分担,即省担保集团承担40%,银行承担30%,园区出资成立风险分担资金池承担30%。若项目发生风险需要代偿时,省担保集团、银行、园区按“433”的比例各自进行代偿。代偿后,委托银行统一追偿,追偿所得扣除相关实现债权的追索费用后,按“433”的代偿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方案由经开区管委会、省担保集团、合作银行、建投公司共同制定。
四、“白名单”准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
2.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符合企业划型标准中规定的小微企业。
3.企业及法人股东信用记录良好,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自然人股东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嗜好。
4.企业成立时间原则上须在1年(含)以上。
5.近1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近1年纳税信用评级为B级以上。
?6.首批申请企业上年度亩均税收需达到5万元,后期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宁国市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实施办法》文件,工业企业上年度分类综合评价结果为A的,优先纳入白名单。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准入:年末有税款欠缴的企业或两年内有偷、逃、抗、骗税行为的企业;当年发生环保、安全生产等重大责任事故,或涉及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到查处的企业。
五、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业可向经开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经开区管委会“园区贷”领导小组(见附件)进行审核,确认为“白名单”企业之后,向合作银行出具《园区贷推荐意见书》,并将“白名单”企业报省担保集团。
六、合作银行收到经开区管委会的推荐意见书和担保函后,应在完成贷款审核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贷工作,每月将放贷情况和资金回收情况及时反馈给经开区管委会。
七、经开区管委会设立融资贴息补助政策,对“园区贷”企业贷款期间亩均税收较上年度增加1万元的,开发区财政给予“园区贷”贷款利息和担保费20%的补助,在此基础上亩均税收累计增加数每增加1万元补助比例递增10%,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50%补助。
附件:关于成立“园区贷”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国市经开区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关于成立“园区贷”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普惠金融各项政策,聚力“六稳”“六保”,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将在园区推广“园区贷”业务。经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贷”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刘文超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余小平 党工委委员 四级调研员
成 员:王继明 财政局局长
何 伟 办公室主任
凌雪峰 投资服务中心主任
高翠月 经济发展局局长
吴宋华 招商合作服务中心主任
关 键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金 晟 法制办主任
王文文 自然资源规划编研中心主任
童俊峰 纪检监察室主任
朱中强 建投集团董事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开发区财政局,主要负责服务对象“白名单”的初审,并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做好“白名单”的动态管理。王继明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财政局、经发局、投资服务中心、法制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室、建投公司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