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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等级

    市级
  • 信息来源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文号

    宣自然资规〔2022〕212 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0 12:15
  • 重点内容

  • 浏览次数

关于免收工业类项目不动产登记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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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财政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 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13号)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 版)的通知》(宣政办秘〔2022〕19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减轻工业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经研究,自即日起,对工业类项目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宣城市财政局
2022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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